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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会于2022年12月5日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2773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已收悉。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沃特股份”、“发行人”或“申请人”)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信证券”)、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或“申请人律师”)、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或“申请人会计师”)等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认真进行了逐项落实,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回复,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反馈意见回复中各项词语和简称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尽职调查报告》中各项词语和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本反馈意见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申请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11.95亿元,用于年产4.5万吨特种高分子材料建设项目等3个项目。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并披露:(1)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是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2)本次募投项目目前进展情况、预计进度安排及资金的预计使用进度,是否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3)本次募投项目新能产能规模合理性及新增产能消化措施;(4)本次募投项目预计效益情况,效益测算依据、测算过程,效益测算是否谨慎。
一、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是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9,583.62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金额均未超过项目投资总额。年产 4.5万吨特种高分子材料建设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 69,489.22万元,均为资本性支出;总部基地及合成生物材料创新中心建设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18,094.40万元,其中16,558.40万元为资本性支出,1,536.00万元为费用性支出;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32,000.00万元。本次募投项目中费用性支出和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合计占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的 28.04%,未超过30%,符合中国证监会《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77,310.79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5,686.00万元、设备及软件购置费51,637.72万元,具体投资构成情况如下: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投资金额(万元) 占项目总资金比例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万元) 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
本项目拟新建车间、仓库、污水站等生产及辅助建筑,建筑面积共计为55,600.00平方米,依据当地市场价格及公司以往厂房建造价格估算项目建筑工程费、装修费合计为15,686.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本项目设备及软件购置费合计为51,637.72万元,其中设备购置费为49,577.72万元,软件购置费为2,060.00万元,主要设备、软件购置清单如下:
本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项目前期工作费、勘察设计费、临时设施费、工程监理费、工程保险费等费用,合计1,945.15万元。
本项目预备费取建设投资中建筑工程费、设备及软件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之和3%的,合计2,143.03万元。
综上,本项目总投资额77,310.79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69,489.22万元,均为资本性支出,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27,676.0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3,280.00万元、设备及软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投资金额(万元) 占项目总资金比例 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
本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18,094.40万元,其中16,558.40万元为资本性支出,1,536.00万元为费用性支出。截至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日(2022年8月30日),本项目中的总部基地大楼已使用前期募集资金投入5,774.94万元,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建筑工程费1,965.88万元,合计已投入资金7,740.82万元。项目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本项目中的总部基地大楼为公司参与的深圳市南山区政府探索实施的总部“联合上楼”项目,公司未来按比例享有的房产面积将划分为研发实验室、总部展厅区和总部办公区三部分,参照类似工程造价指标和单位面积装修费用标准,估算项目建筑工程费、装修费合计为13,280.00万元,具体如下:
本项目设备及软件购置费合计为7,942.40万元,其中设备购置费4,192.40万元,软件购置费3,750.00万元。主要设备、软件购置清单如下:
本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项目前期工作费、勘察设计费、临时设施费、工程监理费、工程保险费等费用,合计为461.67万元。
本项目研发费用1,536.00万元,其中人员工资636.00万元,技术合作费900.00万元。
本项目预备费取建设投资中建筑工程费、设备及软件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之和的2.93%,预备费合计638.77万元。
综上,本项目总投资额27,676.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8,094.40万元;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 32,0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费用,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公司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规模测算如下:
出于谨慎性考虑,在预测未来三年(2022-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时,采用20%作为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的预测值。
以 2021年末公司各经营性流动资产类科目和经营性流动负债类科目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基础,对未来三年补充流动资金规模测算如下:
如上测算:公司2024年末营运资金规模将达到130,679.76万元,公司2022年-2024年未来三年新增营运资金需求量为55,054.90万元。本次拟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32,000万元,未超过公司未来三年新增营运资金需求量。
二、本次募投项目目前进展情况、预计进度安排及资金的预计使用进度,是否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
年产4.5万吨特种高分子材料包括新增2万吨/年的LCP材料产能、2万吨/年的PPS材料产能、5,000吨/年PPA材料产能。其中:2万吨/年LCP材料产能和2万吨/年PPS材料产能集中在改性生产环节,5,000吨/年PPA材料产能包括上游树脂合成及后续材料改性两个生产环节,PPA上游合成树脂为后续材料改性生产的原材料。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本项目中的5,000吨/年PPA树脂合成生产项目已动工,2万吨/年LCP、2万吨/年PPS和5,000吨/年PPA改性材料生产项目尚未动工。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项目进度计划内容包括项目前期准备、勘察设计、土建施工与装修、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人员招聘与培训、竣工验收等。主要预计进度情况如下:
本项目总投资77,310.79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69,489.22万元,项目资金预计使用进度如下表所示:
截至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日(2022年8月30日),本项目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103.51万元。公司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对于董事会前投入的自有资金,将不会予以置换。
总部基地及合成生物材料创新中心建设项目中的总部基地大楼为深圳市南山区政府主导统一建设的“联合上楼”项目,正在按照计划进度有序推进,预计于 2025年5月左右完工;为更好推进合成生物材料研发项目的实施,公司拟先在已租赁的场地进行合成生物材料项目相关的研究,待总部基地大楼交楼并装修完毕后搬迁;信息化系统升级工作预计在T+2年内完成。
本项目建设期拟定为4年。项目进度计划内容包括项目前期工作、土建施工、装修及搬迁工程、人员招募及培训、设备购置、安装、调试及实验、研究等。主要预计进度情况如下:
6 人员招募及培训 △ △ △ △ △ △ △ △ △ △ △ △ △ △ △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27,676.0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18,094.40万元;项目资金预计使用进度如下表所示:
截至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日(2022年8月30日),本项目已使用IPO募集资金投入5,774.94万元,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建设投资款1,965.88万元,合计已投入资金7,740.82万元。公司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对于董事会前投入的自有资金,将不会予以置换。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将在募集资金到账后根据公司实际的资金需求尽快投入,不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中仅年产 4.5万吨特种高分子材料建设项目涉及新增产能。该项目全部建成达产后,将新增2万吨/年LCP材料产能、2万吨/年PPS材料产能、5,000吨/年PPA材料产能。其中:2万吨/年LCP材料产能为公司2022年以自有资金投资建设的2万吨/年LCP合成树脂项目就近配套的改性产能,属于LCP合成树脂的下游生产环节;2万吨/年PPS改性材料产能为公司基于新能源汽车等行业应用市场发展作出的布局,产品主要集中在改性生产环节;5,000吨/年PPA材料产能包括上游树脂合成及后续材料改性两个生产环节,PPA上游合成树脂为后续材料改性生产的原材料。本募投项目新增产能规模合理,具体原因如下:
1、国家政策持续鼓励,下游应用领域不断拓展,国产化需求持续增长,本次募投项目的特种高分子材料市场前景广阔
得益于我国科技和消费的不断升级,我国新材料产业具有发展速度快、供应链自主可控和需求旺盛等特点体系认证资讯,因此也成为国家各项政策重点鼓励和支持的方向。特种工程塑料作为高分子新材料之一是我国新材料发展的重点领域之一,属于国家重点鼓励并支持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
随着5G通信、半导体、医疗行业材料升级等时代的到来,特种工程塑料对传统材料的替代速度进一步加快,可广泛应用在电子电器、交通运输、医疗器械、机械制造等领域,未来市场需求较大。近年来,以中美贸易摩擦为主的各类国际贸易摩擦事件使得我国政府和企业认识到了新材料等重点制造行业自主可控的重要性,也进一步推动了我国特种工程塑料国产替代的需求增加。2021年 1月,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发布《石油和化学工业“十四五”发展指南》,明确提出“工程塑料及特种工程塑料,力争2025年的自给率提升到85%”。近年来,受益于国家产业政策的持续鼓励,我国特种高分子材料取得了快速的发展,但其自给率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发展前景广阔。
2、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公司产品规模化效益的逐步释放,产品市场竞争实力的进一步提高,并将有利于公司未来新增产能的消化
公司拥有通用塑料、工程塑料、特种工程塑料等多品类的高分子改性塑料产品链,并在不断完善特种高分子材料合成、改性、制品等全产业链生产能力。公司本次年产 4.5万吨特种高分子材料建设项目将与公司现有高性能功能高分子材料体系实现产品协同,完善公司在特种工程塑料产业的布局,提升公司在特种高分子材料领
域的市场竞争力。公司通过为客户提供多品类的高性能材料产品及材料解决方案,可以降低下游客户的认证和采购成本,增强客户的粘性。另一方面公司通过建立供应充足、品质稳定的生产线,并通过技术含量相对较高的特种高分子材料的销售,可以得到下游客户对沃特品牌和技术能力的认可,从而进一步实现下游客户对公司其他产品的采购。多品类的新材料产品体系是公司进行市场营销和全方位服务客户的有力保障,也有助于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的提升。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的产能规模将进一步扩大,规模化效益将逐步释放,有助于公司提高自身的成本综合管控能力,有利于未来进一步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此外,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大规模柔性化生产能力将进一步提高,有利于公司提高供应能力和供应效率,进一步满足下游客户产品的多元化定制需求和高时效性的产品交付需求,将显著提高客户粘性和公司未来市场开拓能力,有利于未来新增产能消化。
公司本次年产 4.5万吨特种高分子材料建设项目主要产品为LCP、PPA、PPS三个产品,均为特种工程塑料产品。特种工程塑料与普通工程塑料相比,具有耐高温、高强度、抗蠕变和耐化学品等特殊性能,具体应用领域如下:
LCP 电子电器(连接器、光纤、高线度接插件、线圈架、载波芯片、印刷电路板以及表面贴装技术部件等)、5G通讯(连接器、天线、摄像头、服务器风扇等)、消费电子(手机、电脑、打印/复印/传真机等)、汽车(燃烧泵、精密元件、隔热部件等)、航空航天(宇航器面板零部件、雷达天线屏蔽罩、飞机零部件等)、国防军工(军工装备结构零件等)等。
PPA 电子电器(开关设备、连接件、电刷座等)、消费电子(无人机、智能穿戴设备、VR设备、手机、电脑等)、汽车(外壳/罩盖、开关设备、连接器等)、航空航天(起落架及机翼等)、军工(军工装备结构零件等)等。
PPS 汽车(电机绝缘零部件、DC-DC 转换器、电源模块、转速传感器、电磁线圈、绝缘套管、变速齿轮、轴承支架、电刷柄、外壳/罩盖等)、小家电及消费电子(投影仪外壳、微波炉零部件、吹风机喷嘴、空调、压缩机、消声器/储液器等)、医疗医美(手术器械相关组件或零件、医用纤维和膜等)、工业机械(密齿轮、油泵组件、阀门管道、尾气处理系统、设备衬里等)、航空航天(起落架及机翼等零部件)等。
我国特种工程塑料起步较晚,与国外领先企业相比差异较大,产业总体处于发展初期,多数产品对外依存度高达70%以上。随着我国近年来持续推动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特种工程塑料进口替代需求愈发迫切,且随着行业国产化认识程度的逐渐提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进口替代材料的需求日益显著。
由于公司LCP产品能够与国际厂商竞争,较好满足了国产替代需求,2019年至2021年度,公司LCP产品销量保持较快增长,2021年成为国内LCP销量最大的厂商,并于2021年开始规划建设2万吨/年LCP合成树脂项目。由于公司LCP合成树脂主要原材料联苯二酚(BP)主要来自于海外供应链,2022年度,受原材料联苯二酚(BP)海外供应限制影响,公司LCP产销量同比有所下降。
公司新建5,000吨/年LCP材料产能于2020年9月逐步投产后,目前已具备LCP年产能8,000吨,实际有效年产能5,000吨(剔除2014年收购的韩国三星LCP项目旧产能)。2022年度,由于原材料联苯二酚(BP)的供应限制,公司 LCP产能利用率同比有所下降。目前,联苯二酚(BP)国外厂商主要包括美国的 SI Group、日本的本州化学工业株式会社、印度的Melog Speciality Chemicals Pvt., Ltd.等。近年来,随着国内特种工程塑料行业不断发展对原材料需求的快速增加,国内厂商四川圣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圣效”)、山东昆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昆达”)、锦州三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丰科技”)等陆续开始新建联苯二酚(BP)产能,根据其公示的相关环评等文件,预计新建联苯二酚(BP)年产能合计为2.30万吨。根据四川圣效于2021年10月公示的《四川圣效公司有机化学品原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相关披露信息,其规划联苯二酚产能10,000吨,项目于2021年10月开工,2022年10月实际投入运行,目前正处于产能爬坡阶段。根据山东昆达于2023年1月公示的《山东昆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5520吨/年4,4-联苯二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相关披露信息,其规划产能11,040吨,项目总建设周期为30个月,分二期建设,一期5,520吨/年预计于2023年11月建成投产,二期5,520吨/年预计于2025年5月建成投产。根据锦州市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 11月公示的《锦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锦州三丰科技有限公司改建年产22,000吨新型高分子材料及中间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及相关披露信息,其联苯二酚规划产能2,000吨,改建周期为2个月。公司LCP产品中联苯二酚(BP)的用量占比为15%至25%左右,本次2万吨/年LCP材料项目建设期2年,第3年生产负荷为35%,第4年为55%,第5年为80%,第6年完全达产。随着国内厂商新建BP产能的投产及产能逐步释放、海外供应链的不断拓展及供应限制的缓解等,公司LCP产品的销量预计将恢复增长,本次募投项目LCP产品的原材料供应问题也预计将得到有效解决。
公司本次新增2万吨/年LCP材料产能为公司现有5,000吨/年LCP材料有效产能的 4倍,扩产倍数相对较大,主要基于持续增长的市场需求、国内高端材料自主可控供应链发展需要、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及行业地位以及产能释放需要一定时间周期等方面综合考虑,其合理性具体分析如下:
液晶高分子聚合物(LCP)是一种介于固体结晶和液体之间的中间状态聚合物,是一定条件下以液晶态存在的功能高分子。LCP具有高流动性、热稳定性、优异的介电性能和耐化学稳定性,是精密电子、高频通讯设备领域核心部件的主要材料。根据《2020~2021年世界塑料工业进展(Ⅱ):工程塑料和特种工程塑料》相关内容,LCP为5G“卡脖子”材料,由于LCP的介电常数在2.9~3.1之间,可以在几乎全射频范围内保持恒定,且其传输损耗可达到聚酰亚胺(PI)的十分之一,能够有效降低信号损失、提高通信质量,因此LCP有望成为5G时代天线的核心材料。
②特种工程塑料树脂合成具有较高技术壁垒,公司在LCP材料上具备一定的行业地位
特种工程塑料大规模工业化合成生产能力的技术壁垒在于生产工艺的长期探索和反应过程控制的反复调整所积累的技术参数。在偏重技术的精细化工领域,反应过程涉及大量参数优化和合成操作工艺与技术诀窍,在连续运转的工业应用上,如何保证工艺的重现性,产品批次间的稳定性,指标一致性等,都需要持续投入、长期积累才能获得,不是短期的大额资本投入所能弥补。公司自2014年收购韩国三星LCP项目后,历经多年的创新发展,于2021年成为国内LCP产销量最大的厂商,并成为莫仕、安费诺等国际知名客户的材料供应商,具备较强的市场地位。公司新增2万吨/年LCP材料产能后,有望成为全球头部LCP材料厂商,充足的产能规模、规模化效应的释放等都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LCP产品的竞争力及行业地位,更好地与国外厂商进行市场竞争,并可以加速下游企业对国产高端材料的验证进程,更好地满足其国产化高端材料的需求。
近年来,LCP因其优异性能,应用领域不断扩展,已被广泛应用于电子电器、汽车、航空航天等场景,其中电子电器领域是目前LCP最主要的应用领域。受“新基建”拉动,我国LCP需求将持续增加。根据QYResearch预测,未来全球LCP有望以超10%的速度增长,其中我国市场份额约占50%,到2025年需求量约5-6万吨,全球市场规模有望达到12万吨左右。
在供给方面,我国LCP材料长期依赖进口,LCP进口依存度约为80%。根据财通证券2022年11月20日《完善特种高分子材料布局,加速国产化替代进程》的研究报告,目前全球LCP合成树脂产能约8.50万吨/年,国际上以美(塞拉尼斯)、日(宝理、住友、新日石)为主导,合计占比约62%,由于中国LCP发展较晚,国内合计产能约2.4万吨/年,且仅公司和金发科技两家企业产能在0.5万吨/年以上。根据金发科技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相关披露信息,金发科技现有LCP合成树脂年产能0.6万吨,其已启动年产1.5万吨LCP项目。《石油和化学工业“十四五”发展指南》明确指出,力争2025年工程塑料及特种工程塑料的自给率提升到85%,在国产替代大趋势下,我国特种高分子材料企业迎来重要发展机遇。
公司LCP产品的技术性能指标具有与国外厂商竞争的实力,公司已成为客户A、客户B等国内知名客户的材料供应商,上述客户具备一定的技术创新引领作用,有利于公司产品的销售推广。在同国外厂商竞争时,性价比优势和本地化服务优势使公司具备了与下游客户的议价空间和谈判余地,同时国产高端材料的供应链保障优势也使得公司产品愈发受到国内客户的青睐,为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消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本次年产4.5万吨特种高分子材料建设期为2年,项目预计于第3年产生收益并逐步增长至第6年实现满产。公司充分考虑了产能释放的过程,合理规划了建设进度和产能投产、达产的时间。由于募投项目产能存在逐步释放过程,产能消化压力并不会在短期内集中体现,随着公司相关产品市场的进一步拓展,募投项目新增产能可实现稳步消化。
公司于2020年开始规划建设PPA合成产能,自公司PPA一期合成产线月逐步建成投产后,目前公司已具有5,000吨/年PPA材料产能。报告期内,公司 PPA产品销售保持较好增长趋势,为公司新增产能的消化奠定良好的市场、客户基础。
公司本次新增5,000吨/年PPA材料产能为公司现有5,000吨/年PPA材料产能的1倍,本次PPA材料新增产能规模的合理性分析如下:
PPA因其自身的优异性能,近年来下游开发应用越来越多,被广泛应用于电子电器、汽车、消费电子等领域。2021年全球耐高温尼龙市场需求量达到16万吨,受益于下业的发展及产品应用面的拓宽,行业年复合增长率超过 7%。据《中国石油和化工产业观察》预测,未来5年我国对PPA的需求将保持8%以上的增速,至2025年将达5万吨,发展前景较好。
在供给方面,全球高温尼龙产能集中于欧美发达国家,主要以帝斯曼、杜邦、日本三井化学、索尔维、瑞士 EMS、巴斯夫等国外龙头公司为主。我国 PPA起步较晚,实现产业化的企业较少,国内企业金发科技进入相对较早,公司目前已具备年产0.5万吨PPA产能。根据财通证券2022年11月20日《完善特种高分子材料布局,加速国产化替代进程》的研究报告,目前国内仅金发科技、沃特股份等少数企业拥有PPA合成产能,合计约3.25万吨/年。根据金发科技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相关披露信息,金发科技现有PPA年产能1万吨,新建的1.1万吨PPA合成树脂项目计划在2022年底投产。在国内PPA市场规模持续扩大,以及国产替代需求增加的背景下,公司扩建新产能将有效填补国内供给缺口,更好满足客户需求。
公司已实现 PPA材料合成、改性的产业链布局,具备了规模化树脂合成的生产能力,提升了PPA材料的成本优势。公司 PPA材料品类不断完善,实现了对电子电器、汽车部件、金属取代等领域的覆盖。在无人机领域,公司已成为无人机领域客户B的供应商。在智能穿戴领域,取得了客户A一级供应商的智能手表指定认证。
公司目前尚无PPS合成产能,PPS改性产品于2021年开始实现销售。2021年和2022年度,公司PPS产品销量分别为1.40吨和114.00吨;2023年1-2月,公司
PPS产品销量16.28吨,同比增长843.77%,呈快速增长趋势。截至2023年3月24日,公司PPS产品在手订单20.80吨,保持较好的发展趋势。但由于公司PPS产品目前仍处于快速发展的初期,产销量规模较小。
公司本次新增2万吨/年PPS改性材料产能的扩产倍数为100倍左右,扩产倍数较大,主要由于公司 PPS材料目前尚处于快速发展的初期,以及基于 PPS材料特点、LCP、PPA、PPS等特种材料良好的协同效应、公司多元化材料组合的竞争优势相对较强、PPS材料的市场需求规模相对较大、下游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市场需求快速增长、公司 PPS产品发展势头良好、反倾销加速国产材料替代进程等方面考虑。公司本次新增2万吨/年PPS改性材料产能合理性具体分析如下:
①公司本次PPS新增产能主要为改性环节,不涉及新增PPS合成树脂产能,项目的建设将有助于国内PPS合成树脂产能的更好消化
PPS具有机械强度高、耐高温、电性能优良等优点,但由于其耐冲击性能较差等缺点,通常需要经过改性后使用。PPS改性材料的下游应用领域较多,各领域对材料的性能有着不同的要求,不同客户对同类材料性能的具体要求也会有所差异,定制化属性相对较强。公司自2001年成立开始一直专注于改性塑料行业,不断完善在特种高分子材料方面的产业布局,具有深厚的材料解决方案能力和丰富的客户储备。与单纯PPS合成树脂厂商相比较,公司在为客户提供材料解决方案、进行多元化材料应用领域的拓展、客户及产品协同等方面更具竞争优势。公司本次PPS新增产能主要为后续改性生产环节,上游PPS合成树脂系外购取得,不涉及新增PPS合成树脂产能,项目的建设将有助于国内PPS合成树脂企业产能的更好消化。
根据财通证券2022年11月20日《完善特种高分子材料布局,加速国产化替代进程》的研究报告,全球PPS合成树脂产能主要集中于日本和中国,目前我国PPS合成树脂总产能约10.4万吨/年,但以小产能居多,产业集中度较低,目前仅有新和成一家产能超过1万吨/年(为1.5万吨/年);2016-2021年间,我国企业产量快速提升,自给率由23%的低点逐年增加至56%,自给能力显著增强,但仍存在较大的自给缺口。PPS上游合成树脂相对充足的产能及较低的产业集中度给具备较好材料方案能力和客户基础的改性塑料企业提供了市场空间。
②LCP、PPA、PPS等特种材料具有较强的协同效应, 公司具有较为完善的特种高分子材料体系,多元化材料组合的竞争优势相对较强
近年来,随着技术不断进步、新兴领域逐渐兴起,单一种类的特种材料已较难满足其面向不同应用终端及应用环境的需求,同一终端产品可能需结合不同性能特征的多种材料集合而成,同一客户会有多种材料组合及多元化材料解决方案的需求。LCP、PPA、PPS的不同特性,使其在相同应用领域不同用途方面具有极强的协同效应,往往可以成为一个优秀的材料组合使用在某一个应用领域或者某一类设备的不同零部件上或者同一零部件上:如在新能源汽车材料应用方面,LCP、PPA、PPS材料可以用于新能源汽车不同零部件的生产,三种材料也可以同时用于新能源汽车某一种零部件如连接器的生产(如下图)。
我国特种工程塑料行业起步较晚,总体处于发展初期,现阶段国内具备生产特种工程塑料的工艺技术水平且具备规模化生产能力的企业不多,具有多个特种工程塑料品种的企业就更少。公司于2014年开始布局特种工程塑料产品,是国内较早布局特种工程塑料产品且品种较为完善的企业之一。近年来,公司不断完善特种高分子材料的品种及产业链的延伸布局,目前已实现了 LCP、PPA、聚砜、聚芳醚酮等特种工程树脂的产业化合成布局,形成了以LCP、PPA、PPS、PTFE、聚砜、聚芳醚酮等产品为集合的特种高分子材料体系,具备了为客户提供性价比更优的多元化材料解决方案的能力,增强了公司市场及客户拓展的主动性和灵活性。本次新增2万吨/年PPS改性材料产能将与公司现有高分子材料体系实现产品协同,进一步完善公司在特种工程塑料产业的布局,提升公司在特种高分子材料领域的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公司产品、市场、技术等方面协同效应的有效发挥,也将有助于本次新增产能的更好消化。
PPS是聚芳硫醚(PAS)中最重要、应用最广泛的热塑性树脂,也是特种工程塑料中需求规模相对较大的品种。2015-2020年我国PPS需求量由1.98万吨提升至6.35万吨,复合增速26.2%;市场规模由9.62亿元提升至27.33亿元,复合增速23.2%。按10%、15%的年增长率估算,至2029年(本次募投项目预计达产年),我国PPS的需求量将分别增加至14.97万吨、22.34万吨,未来市场空间较大。
PPS因其良好的材料性能,广泛应用在汽车领域的各个零部件上,尤其是近年来,随着汽车轻量化及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PPS在汽车领域的应用占比已达到40%左右。根据财通证券2022年11月20日《完善特种高分子材料布局,加速国产化替代进程》的研究报告,PPS在海外起步较早,从外饰到功能部件等数百种零部件均有应用,部分高档车的单车PPS用量已超过26kg;而我国起步较晚,部分单车平均用量约2-3kg,具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尤其在偏高端车型、新能源领域。根据《2022年中国新能源汽车轻量化发展趋势洞察》,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在2012年至2021年实现飞速增长,其产量从2012年的1.30万辆增长至2021年的354.50万辆,复合增长率为86.48%。随着新能源汽车产量的快速上涨,替代进程有望加速实现,为PPS及其改性材料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将带动PPS的需求量持续上升。
公司自2021年开始PPS改性材料的研发,主要针对新能源汽车、医美、小家电等领域。由于公司PPS改性产品尚处于发展初期,潜在客户尚处于前期沟通、试料、小规模供货等前期阶段,且PPS改性材料主要应用于汽车领域,客户端的验证需要相对较长时间,导致公司目前PPS改性材料整体产销规模较小,但发展势头良好。2021年全年样品送样114次,2022年送样357次,同比增长313%,2023年1-2月送样同比增长134.87%,保持快速发展趋势。公司就PPS等材料与汽车零部件行业知名客户C及知名电容器制造商客户D建立了合作关系,其他与公司建立合作关系的汽车类客户也在同步拓展。2022年,公司PPS产品的销售实现了百吨级的增长,公司已具备PPS材料改性规模化的工艺技术水平及生产能力。随着本次扩产项目在2年建设期后的逐步达产,公司目前正在接洽的客户在完成试料后也将逐步实现产能爬坡,二者在时间周期上有一定的匹配性,为新增产能的消化奠定良好的市场、客户基础。
自2020年12月1日起,我国对原产于日本、美国、韩国和马来西亚的进口聚苯硫醚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该反倾销措施对我国聚苯硫醚产业的经济安全和长期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使得国内聚苯硫醚厂商得到快速发展机会,加速国产聚苯硫醚的进口替代进程。另外,《石油和化学工业“十四五”发展指南》明确指出,力争2025年工程塑料及特种工程塑料的自给率提升到85%。日益增长的国产高端材料的需求,为新增产能提供了充足的市场空间。
公司在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消化风险”及相关章节中补充完善本次募投项目产能消化的风险,具体如下: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年产 4.5万吨特种高分子材料建设项目。项目建成达产后,公司将新增 2万吨/年的液晶高分子聚合物(LCP)改性材料产能、2万吨/年的聚苯硫醚(PPS)改性材料产能、5,000吨/年高性能聚酰胺(PPA)树脂及改性材料产能。截至2022年末,公司LCP材料年产能8,000吨,实际有效年产能5,000吨(剔除2014年收购的韩国三星LCP项目旧产能),PPA材料年产能5,000吨,PPS产量尚处于百吨级水平。本次年产 4.5万吨特种高分子材料建设项目中 LCP产品扩产倍数为4倍,PPA产品扩产倍数为1倍,PPS产品扩产倍数为100倍左右,本次建设项目扩产倍数较大,在手订单规模相对较小。
尽管公司对于特种工程塑料产品的产能扩张是建立在对市场、品牌、技术、公司销售能力等进行谨慎可行性研究分析的基础之上,但由于市场需求不可预测的变化、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行业竞争状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若不能通过客户认证或认证周期太长,未能尽快扩大市场销售,则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销售和效益实现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存在产能消化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深耕新材料领域多年,始终坚持以技术创新推动公司持续发展,通过对前瞻性、关键性技术的不断开拓和积累,现已具备较强的技术实力与研发创新能力,积累了诸多核心技术和生产工艺流程经验。公司特种工程塑料产品在通讯及电子领域的散热系统和信号传输系统得到了客户的广泛认可和使用;公司新开发的低介电、低损耗特种工程塑料产品实现了在通讯高速连接器和射频连接器中的应用;在新能源汽车及工业领域,公司的特种工程塑料产品在电子继电器、功能阀等系统的应用技术开发也不断取得技术突破。另一方面,公司特种工程塑料相关产品已通过电气绝缘系统 EIS、美国保险商试验所UL、国际标准化组织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ISO10993、美国国家卫生基金会NSF、德国饮用水行业KTW、英国水务法规咨询计划WARS及法国卫生部饮用水接触ACS等认证。
公司将继续加强研发投入和研发团队建设,提高研发能力,丰富新材料解决方案,充分发挥不同材料间配方、工艺、装备、市场等方面的协同作用,提高公司的技术壁垒,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为公司产能消化、业绩增长奠定坚实基础。
公司秉持客户至上的发展理念,致力于成为世界一流的材料方案提供商,凭借多样化的产品方案、先进的技术、高效的管理体系、稳定的生产能力、严格的质量管控系统以及快速的客户响应能力,在行业内获得了良好的口碑,受到客户广泛认可。目前,公司产品已覆盖电子电气、通讯、家电、汽车、光伏、半导体、医疗、办公设备、水处理等众多领域。2019年至2021年度,公司特种高分子材料的销售收入从 1.72亿元增加至 4.92亿元,复合增长率约为70%,收入占比由 2019年度的19.16%提升至2021年度的31.96%;2022年1-6月,公司实现特种高分子材料销售收入2.66亿元,同比增长20.59%,保持着良好的发展趋势。
经过多年业务发展沉淀,公司在特种工程塑料领域积累了一定的销售渠道和经验,公司将积极向公司现有客户开发中高端特种工程塑料产品,满足客户差异化的高分子材料需求,为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提供更加强有力的市场支撑。除利用公司现有客户储备及销售渠道外,公司销售部门还针对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的目标客户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市场开拓工作,目前正在积极推进部分意向客户的产品认证工作,对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的销售将起到重要的保障。
公司经过多年发展已建立了一支经验丰富的营销服务团队,主要成员拥有日本宝理、日本住友、比利时索尔维、美国塞拉尼斯、荷兰帝斯曼等境外领先企业的工作经验,能够对市场需求的变化迅速响应,并引导客户和市场的产品方向和使用习惯,具备拓展众多国内外客户的专业化营销服务能力,未来将借助香港沃特进一步打开国外销售渠道,能够为特种高分子材料的客户开拓提供重要的资源和技术支持。
同时,公司制定了多项销售开拓措施。公司将通过划分市场板块、密切关注顾客需求、及时反馈顾客信息等措施,建设更为专业的营销队伍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提升响应速度,增强客户认可度和满意度。通过不断强化“全面营销服务”的理念,优化营销服务体系,提高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能力,满足客户全方面需求。
四、本次募投项目预计效益情况,效益测算依据、测算过程,效益测算是否谨慎。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包括年产4.5万吨特种高分子材料建设项目、总部基地及合成生物材料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三个项目,其中:总部基地及合成生物材料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涉及项目效益测算,年产4.5万吨特种高分子材料建设项目涉及效益测算,具体情况如下:
本项目计算期为12年,其中项目建设期为2年,项目建设期不产生收入,第3年生产负荷为35%,第4年生产负荷为55%,第5年生产负荷为80%,第6年完全达产,项目完全达成后预计每年新增营业收入207,600.00万元。本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4.14%,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本项目产品销售价格系参考公司相关产品市场行情、历史价格数据等情况综合确定,第六年完全达产后,预计每年将新增营业收入207,600.00万元。具体如下:
本项目预计第六年完全达产,达成当年生产成本为 163,807.70万元,由直接材料、燃料及动力费、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及其他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本项目达产后第一年直接材料费为148,086.16万元,原材料采购价格依据公司近期相关产品的采购价格、市场行情等综合确定。
本项目达产后第一年的燃料及动力费2,619.36万元,主要包括水电费、燃气费等。
本项目直接人工包括工资、福利费、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基金等,平均工资结合公司现有工资水平确定。本项目达产年拟聘用生产人员379人,计算得到的直接人工费用3,601.26万元。
制造费用及其他区分为折旧及摊费费用、其他制造费用、运输费用等分别进行估算。固定资产折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用分类直线折旧方法计算,本项目新建建筑物折旧年限取20年,残值率取5%;机器设备原值折旧年限为10年,残值率5%;办公设备原值折旧年限为5年,残值率5%。新增软件按10年摊销,其他资产按5年摊销。其他制造费用按直接材料、燃料及动力费和直接人工三项合计的0.8%估算;运输费用按每吨产品500.00元计算。
本项目的期间费用按销售百分比法并结合公司历史年度期间费用率水平、项目实际情况等因素进行确定。项目达产年的期间费用如下:
本项目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照应缴纳增值税的7%计取;教育费附加按照应缴纳增值税的5%计取;印花税以0.03%计算;所得税税率以15%计算。
综上,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均系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公司自身工艺技术水平和行业市场价格等测算得出,相关依据充分、合理。
公司本次年产 4.5万吨特种高分子材料建设项目产品测算平均销售价格为 4.61万元/吨,低于公司报告期内特种高分子材料的平均销售价格。
公司本次年产 4.5万吨特种高分子材料建设项目中主要产品LCP测算的平均销售价格为 5.33万元/吨。根据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IPO审核问询函相关回复,其近两年采购LCP产品的单价为 6.46-7.20万元/吨,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测算采用的LCP平均销售单价低于上述价格。
公司本次年产4.5万吨特种高分子材料建设项目中主要产品PPA、PPS测算的平均销售价格分别为4.3万元/吨和3.98万元/吨。根据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IPO招股说明书,其近两年PPA产品的销售单价为4.48-4.71万元/吨;根据上海聚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IPO招股说明书,其近两年高性能改性特种工程塑料(改PPS、改性PPA)的销售单价为 4.84-5.00万元/吨;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测算采用的PPA、PPS的平均销售单价低于上述产品价格。
综上,经查询同行业公司同类型产品市场价格相关公开信息,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主要产品预计销售价格相对谨慎,具有合理性。
公司本次募投年产 4.5万吨特种高分子材料建设项目达产年的预计毛利率为21.49%,均低于公司报告期内特种高分子材料产品的毛利率。报告期内,公司特种高分子材料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25.82%、26.58%、25.71%和22.27%,毛利率相对较高,主要由于特种高分子材料产品性能优异、生产工艺相对复杂、技术难度大、产品附加值高。
本次年产4.5万吨特种高分子材料建设项目包括2万吨/年的LCP材料产能、2万吨/年的PPS材料产能、5,000吨/年PPA材料产能。截至目前,境内同行业上市公司中金发科技涉及LCP、PPA材料生产,普利特涉及LCP材料的生产,新和成涉及PPS材料生产,但仅有金发科技、新和成可以根据其披露的信息计算出与公司本次募投特种高分子材料产品相关业务的毛利率。
2019-2021年度,金发科技、新和成类似特种材料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公司本次募投年产 4.5万吨特种高分子材料建设项目达产年的预计毛利率为21.49%,低于金发科技、新和成类似特种材料业务的毛利率及其平均值。因此,本次年产4.5万吨特种高分子材料建设项目毛利率的预测较为谨慎,具有合理性。
相关内容已在本次发行尽调报告“第九章 关于发行人募集资金运用的调查”之“二、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情况”进行了补充披露。
1、查阅公司关于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本次募投项目相关的三会决议等资料,分析本次募投项目各项投资是否属于资本性投入,了解本次募投项目在董事会前已投入金额;
2、了解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预计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等;
3、查阅行业研究报告及公司业务相关资料,访谈了解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规模的合理性及产能消化的具体措施;
4、复核本次募投项目投资数额明细、测算依据及过程,效益测算的依据、测算过程,并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关业务毛利率进行比对。
1、发行人年产4.5万吨特种高分子材料建设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69,489.22万元,均属于资本性支出;总部基地及合成生物材料创新中心建设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18,094.40万元,其中16,558.40万元属于资本性支出;本次募投项目中费用性支出和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合计占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的28.04%,未超过30%,符合中国证监会《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有关规定;
2、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项目预计进度安排及资金使用进度合理,不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募集资金的情形;
3、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规模具有合理性,发行人具备消化新增产能的基础和条件,并已制定切实可行的新增产能消化措施;
4、本次募投项目产品市场前景较好,项目效益测算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资料,测算依据合理充分,测算过程符合商业逻辑,效益测算谨慎。
请申请人说明报告期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主营业务,说明公司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同时对比目前财务性投资总额与本次募集资金规模和公司净资产水平说明本次募集资金量的必要性。
根据中国证监会《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规定:
“(一)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
(二)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三)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类金融公司的,适用本条要求;经营类金融业务的不适用本条,经营类金融业务是指将类金融业务收入纳入合并报表。
(四)基于历史原因,通过发起设立、政策性重组等形成且短期难以清退的财务性投资,不纳入财务性投资计算口径。
(五)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六)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应当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投入是指支付投资资金、披露投资意向或者签订投资协议等。”
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商业保理、典当及等业务。”
报告期初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初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投资或从事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类金融业务的情形,亦无拟投资或从事类金融业务的计划。
报告期初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投资或设立产业基金和并购基金的情形,亦无拟投资或设立产业基金和并购基金的计划。
报告期初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拆借资金的情形,亦无对外拆借资金的计划。
报告期初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委托贷款的情形,亦无委托贷款的计划。
报告期初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的情形,亦无拟实施前述行为的计划。
报告期初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情形,亦无拟购买前述产品的计划。
报告期初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形,亦无拟投资金融业务的计划。
报告期初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公司存在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由上表可见,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属于风险较小、期限较短、流动性较强、安全性较高的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公司购买上述产品系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的短期现金管理,不属于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规定的财务性投资。
2021年7月,根据战略发展需要,鉴于公司特种高分子材料结合3D打印技术在植入类医疗器械、航空航天装备组件、半导体制造装备组件等领域的广泛应用前景,以及多方合作后可实现从原材料到终端的全产业链布局优势,公司以自有资金600万元对深圳协同创新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同创新”)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协同创新20%的股份,并委派1名董事。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对协同创新投资的账面余额为491.63万元,占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0.42%。
公司对协同创新的投资系围绕产业链下游以获取客户资源、拓展业务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因此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019年4月公司收购浙江科赛,在收购之前浙江科赛已参股浙江东海聚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聚合”),故在公司收购浙江科赛后,东海聚合成为公司间接参股公司。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持有东海聚合该项投资的账面余额为100.80万元,占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0.09%。
东海聚合系一家投资型公司,因此由收购浙江科赛而导致的公司对东海聚合的参股投资系财务性投资,但不属于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且该笔投资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的时间间隔已超过六个月。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拟实施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相关安排。
综上,报告期初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除对东海聚合的投资属于财务性投资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三、结合公司主营业务,说明公司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同时对比目前财务性投资总额与本次募集资金规模和公司净资产水平说明本次募集资金量的必要性
(一)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
公司主营业务为高性能功能高分子材料合成、改性和成品的研发、生产制造、销售,不涉及类金融业务。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不存在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投资金融业务或开展类金融业务的情形,但存在其他财务性投资情形,为对东海聚合的股权投资,具体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截至2022年9月30日账面余额 截至2022年9月30日财务性投资余额 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备注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财务性投资合计账面余额为100.80万元,占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0.09%,未超过30%,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9,583.62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财务性投资为100.80万元,占合并报表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0.09%,占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0.08%,占比较小。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于年产4.5万吨特种高分子材料建设项目、总部基地及合成生物材料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有利于丰富公司产品种类、完善产品布局进而提升公司产品协同性,亦能有效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本次募投项目系公司根据现有业务发展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等因素确定,投资金额有切实充分的测算依据,且本次募投项目中费用性支出和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合计占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未超过30%,符合中国证监会《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规模合理,具有必要性。
综上所述,报告期初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除对东海聚合的投资属于财务性投资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公司对东海聚合的投资发生于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六个月之前,该财务性投资占公司截至2022年9月30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0.09%,占比较小;公司在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需求量系公司根据现有业务发展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等因素确定,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1、查阅发行人的公开披露文件、审计报告、相关科目明细账及相关合同,核查报告期初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是否存在已实施的财务性投资,以及最近一期末持有的财务性投资情况;
2、询问发行人管理层,了解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计划;
3、结合发行人目前财务性投资总额、本次募集资金规模、净资产状况等,分析本次募集资金量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报告期初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除对东海聚合的投资属于财务性投资外,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情形;发行人对东海聚合的投资发生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六个月之前,该财务性投资占发行人截至2022年9月30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0.09%,占比较小;
2、发行人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需求量系发行人根据现有业务发展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等因素确定,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信用政策与同行业是否存在较大差异,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情形;(2)结合账龄、期后回款及坏账核销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一、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信用政策与同行业是否存在较大差异,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情形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高主要由于营业收入规模的不断扩大导致。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7.81%、28.15%、24.82%和23.81%,整体较为稳定,应收账款期末余额随营业收入的增长而相应增加,具有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向高附加值材料产品和产业链进行布局延伸,持续推动公司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随着公司市场拓展能力的提升以及特种高分子业务收入的持续增长,营业收入规模不断扩大,导致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逐年增长,但其占营业收入比例总体稳定且呈下降趋势。
报告期各期,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如上表所示,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处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中位水平,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
综上,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高主要系营业收入规模增长所致,具有合理性,其占营业收入比例总体稳定且呈下降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
金发科技 公司给予客户的信用账期为 60天,同时对低毛利订单实施价格管控,严控信用账期,一般收取现款或 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普利特 公司总体给予客户的信用期通常为 30-90 天, 主要客户以 90 天为主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的回复(2022年)
道恩股份 公司对于不同产品类型以及不同客户的结算方式、期限有所差异,除2020年熔喷料销售大多先款后货外,一般给予客户1-3 个月的信用期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报告(2022年)
国恩股份 对于下业知名企业即大客户及公司的长期合作客户,其付款方式根据客户信用等级不同采用不同的信用期限及信用额度,其中信用度越高、合作时间越长、采购额越大的客户获得的信用政策也越优惠,信用期限一般为30-90天。对于小客户,基本上采用的方式,在结清款项发货的同时,确认销售收入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说明(2017年)
会通股份 公司根据客户的合作时长、销售规模、历史回款情况等综合评定,一般会给予30-90天不等的账期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22年)
南京聚隆 对于长期客户或战略客户,付款方式根据客户的信用等级不同采用限额和限时的货款信用,大部分账期为 30-90 天;对于新客户,基本上采用款 到发货的方式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22年)
公司 公司根据客户信用度、合作时间、采购额、市场知名度等因素对客户进行评级,将客户分为不同信用等级,对不同信用等级的客户采用不同的信用政策和信用额度。总体来看,公司客户信用期限一般以月结30-90天为主 -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分别为101天、86天、79天和86天,应收账款周转天数整体呈缩短趋势,且与公司的信用政策相匹配。公司与客户关于付款节点、付款比例、信用期等信用政策的约定主要通过商务谈判后以合同或订单的形式确定。报告期内,公司对主要客户信用政策总体稳定,不存在通过放宽信用政策获取业务的情形。
综上,公司的信用政策在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变化,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获取业务的情形。
二、结合账龄、期后回款及坏账核销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集中于 1年以内,占全部应收账款的比例在90%左右,应收账款回收风险较低。
注:截至 2019、2020、2021年末的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统计口径为期后 6个月内的回款金额;截至2022年6月30日末的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统计口径为期后5个月内的回款金额
账龄 金发科技 普利特 道恩股份 国恩股份 会通股份 南京聚隆 聚赛龙 沃特股份
如上表所示,公司对于 6个月以内的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高于金发科技、道恩股份、国恩股份、聚赛龙,与普利特一致;1年至5年以内的坏账计提比例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 90%左右集中于 1年以内,且应收账款期后 6个月内的回款平均在 80%以上。结合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结构、期后回款等情况,公司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相对谨慎。
另外,公司对报告期内主要客户的应收账款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购买了信用保险,从而加强了公司应收账款回收风险的控制。
如上表所示,公司报告期各期末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的整体比例略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但均高于国恩股份、聚赛龙;2021年末和2022年6月末的整体计提比例还要高于道恩股份、金发科技,总体而言,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充分半岛电竞。
综上,通过综合分析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分布、期后回款、坏账核销情况,对比分析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公司已充分计提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并针对应收账款购买了信用保险,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较小。
1、查阅发行人的公开披露文件、审计报告,取得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明细表,分析并了解应收账款余额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2、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客户销售合同,了解发行人主要客户信用政策情况、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3、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公开披露文件,了解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信用政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应收账款账龄结构等信息;
1、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较高主要由于营业收入规模的不断扩大导致;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7.81%、28.15%、24.82%和23.81%,整体较为稳定,应收账款期末余额随营业收入的增长而相应增加,具有合理性;发行人的信用政策在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变化,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获取业务的情形;
2、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集中于1年以内,占全部应收账款的比例在90%左右,应收账款回收风险较低;发行人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整体情况良好;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应收账款坏账核销情况;发行人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发行人已充分计提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并针对应收账款购买了信用保险,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较小。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报告期各期末存货余额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相一致,是否存在库存积压情况;(2)结合库龄、期后销售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一、报告期各期末存货余额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相一致,是否存在库存积压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大,存货余额持续增长,存货具体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成本中的原材料成本占比保持在90%左右,占比较高。为保证生产的连续性,公司需要储备足够的原材料,使得报告期各期末原材料规模较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余额分别为 14,733.32万元、20,148.63万元、30,097.15万元和 39,603.34万元,原材料余额持续增长,主要原因包括:(1)报告期内销售规模持续增大,公司相应增加了主要材料的备货量;(2)2020年下半年起,随着大宗商品涨价,原材料采购价格上涨,供应链不稳定的风险,公司增加部分原材料储备以保障生产的稳定性;(3)部分原材料如碳纤维、阻燃剂等的市场供应相对紧张,对公司生产产生一定的压力,为此,公司根据原材料市场供应及自身业务需求情况,提升了该部分原材料的储备量,以保证后续生产及供应稳定;(4)基于业务发展布局和未来新建项目产能消化需要,公司提前布局部分特种高分子材料产品,增加了期末库存余额。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和在产品合计余额分别为 15,344.51万元、13,167.12万元、19,689.07万元和18,344.83万元,随公司销售规模的扩大有所增长,但总体上相对稳定,其中2021年因PTFE等特种高分子材料业务快速发展,为更好响应客户需求,公司增加了部分产品生产量和库存量。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因供应链紧张、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同行业可比公司多数采取了增加存货储备的策略。公司期末存货余额的变动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具有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库龄主要集中于1年以内,且存货保存期限较长,通常情况下不会发生损坏、变质等情形,因此库龄相对较长的产品和原材料仍具备使用价值和销售价值,公司不存在长期积压无法利用或销售的存货。存货库龄具体情况参见本题回复之“二、(一)报告期各期末的存货库龄情况”。
公司产品期后销售情况良好,实现期后销售的比例分别为 81.93%、75.86%、85.25%和 77.82%,不存在库存积压无法销售的情况,具体情况参见本题回复之“二、(二)公司期后销售情况”。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受销售收入规模不断扩大、特种高分子材料业务持续发展、部分原材料供应紧张等的影响,以及应对原材料供应链不稳定的风险,公司相应增加了存货储备;同行业可比公司也采取了类似的存货储备策略,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一致,具有合理性;公司不存在库存积压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库龄主要在 1年以内,占比均在 97%左右,存货库龄结构合理。公司原材料主要为通用性较强的PC、ABS等大宗商品和供应较为紧张的碳纤维、阻燃剂等材料,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性能稳定、销路通畅,库龄1年以上的存货金额及占比较低。
注:存货期后销售成本指期后6个月内对应销售的成本金额;截至2022年6月30日末期后回款统计口径为期后5个月内的对应销售的成本金额
报告期内,公司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的期后销售比例分别为 81.93%、75.86%、85.25%和77.82%,期后销售情况良好。
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其中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具体确定方法如下:
原材料、在制品 以资产负债表日各类产品平均售价减去至完工、销售将要发生的成本费用;至完工、销售后将要发生的成本、费用以当年实际发生数据确定。 用于加工生产为产成品
在产品 以所对应的销售合同的产品售价减去至完工、销售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费用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用于加工生产为产成品
产成品、发出商品 以所对应的销售合同的产品售价减去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用于对外出售
金发科技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普利特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道恩股份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国恩股份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量。当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产成品、自制半成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会通股份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南京聚隆 存货可变现净值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聚赛龙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余额中原材料占比相对较高,各期末原材料余额分别为14,733.32万元、20,148.63万元、30,097.15万元和39,603.34万元,占存货的比例分别为
48.98%、60.47%、60.44%和68.33%,是存货中最主要的组成部分。公司原材料以PC、ABS、阻燃剂、碳纤维和特种工程塑料及其原料等为主,其中:PC、ABS为大宗商品,通用性强且具有较好的流通性;阻燃剂、碳纤维等原材料的市场供应相对紧张,采购价格总体呈上涨趋势;碳纤复合材料和特种工程塑料类产品的附加值相对较高,毛利率空间相对较大,因此,公司各期末原材料不存在减值迹象。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大多也未对或较少对原材料计提跌价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产成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以特种高分子材料和工程塑料合金为主,随着附加值相对较高的特种高分子材料收入及占比的不断提升,相关存货余额及占比亦不断增加。由于公司产成品工艺稳定、销路通畅、具有一定的毛利空间,因此公司库存商品、发出商品不存在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情形。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期末存货库龄主要为1年以内,期后销售情况良好,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各期末存货不存在毁损及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迹象,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具有合理性。
1、查阅发行人财务报告和存货明细表,访谈了公司相关负责人,了解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余额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查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及招股说明书,分析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存货余额较高和增长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2、对发行人报告期末存货进行盘点,实地查看存货状况,判断是否存在存货盘亏、盘盈、滞销、毁损变质等异常情况;
3、查阅发行人存货的库龄明细表,并结合期后销售和耗用情况,分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4、查阅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并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分析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政策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复核了存货跌价准备的测试方法和测算过程。
1、报告期各期末存货余额及变动与发行人生产经营情况相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增加存货储备的情况一致,具有合理性;公司存货不存在积压的情形;
2、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库龄在 1 年以内的存货占比较高,期后销售情况良好,存货不存在毁损及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迹象,发行人存货跌价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报告期各期末在建工程余额较大且逐年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核查报告期各期末申请人在建工程转固是否及时准确并发表明确意见。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较大且逐年大幅增长,主要由于 2020年非公开募投项目“特种工程塑料聚酰胺 10,000吨/年、特种工程塑料聚砜10,000吨/年项目(一、二期项目)”的投资建设导致。该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 3.75亿元,于2020年4月开始施工建设,由于该项目投资规模相对较大,且报告期内尚处于陆续建设过程中,导致公司2020年末至2022年6月末的在建工程余额较大且逐年增加。截至202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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